1、建筑类别和建筑耐火等级;
2、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目;
3、平面布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的设置位置等项目;
4、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
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建筑内部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项目;
6、防火分隔:建筑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等项目;
7、防爆:泄压设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
8、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项目;
9、消防电梯;
10、消火栓系统:消防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等项目;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统功能等项目;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
13、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系统设置、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目;
14、消防电气: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目;
15、建筑灭火器:灭火器的种类、数量、配置、布置等项目;
16、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泡沫比例混合以及泡沫发生装置等项目;
17、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
18、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